政策解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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宪法学是以国家根本法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科学。它通过对宪法的基本要领和基本原则、公民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国家根本制度等问题的研究,为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公务活动、其他部门法学和政治学等学科的研究提供理论指导。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。
报考条件:
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: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和专科以上学历可报名学习,本科并且有学士学位者,符合申硕条件者,可申请法学硕士学位证书。
专业概况:
宪法学是以国家根本法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科学。它通过对宪法的基本要领和基本原则、公民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国家根本制度等问题的研究,为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公务活动、其他部门法学和政治学等学科的研究提供理论指导。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。
研究方向:
中国宪法学、比较宪法学、中国行政法学、比较行政法学。
培养目标:
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在职研究生,主要是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具备宽广的法学学科基础知识和系统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知识,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和较高的外语水平,具备较强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方面的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,能胜任政府部门、司法机关、科研机构、高等院校、企事业单位的理论研究、教学工作和法律实务工作能力的人才。
课程设置:
主要课程:比较宪法学、宪法学基础理论、中国宪法学、外国宪法学、中国行政法学、中国宪法文化、地方政权建设的理论与实践、第二外国语等。
专业排名:
排 名 | 学校名称 | 等级 |
1 | 武汉大学 | A+ |
2 | 中国政法大学 | A+ |
3 | 中国人民大学 | A+ |
4 | 浙江大学 | A |
5 | 北京大学 | A |
6 | 西南政法大学 | A |
7 |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| A |
8 | 苏州大学 | A |
9 | 郑州大学 | A |
10 | 上海交通大学 | A |
就业方向:
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毕业生可从事一些立法机关、行政机关、检察机关、审判机关、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;也可以在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。
申硕考试:
1、考试科目:一门外语(英、法、德、日、俄中任选一种)和学科综合(法学基础、宪法与行政法)。
2、考试时间:每年三月报名,五月考试,七月底八月初查询成绩。